你他娘的意大利炮呢

ludo mentis aciem

囚鸟 (1) [ 谭宗明 x 郝晨 AU 楼诚衍生 ]


CP:谭宗明 x 郝晨 



Warning:

  1. Another Universe

  2. 这是一个为了搞炮而写的故事。剧情完全是为了推动搞炮而设定的,因此每个人都他妈是神助攻。

  3. 非常毒非常毁三观,然而不需要找我谈人生我不需要人生导师我很充实,好意心领了,么么哒。




摄影棚里,化妆师正在给郝晨补妆。

这位化妆师喜欢郝晨,换句话说,化妆师都喜欢郝晨。

他年轻英俊的脸像希腊雕塑,轮廓极深,在造型师和摄影师的合作下,经过天然的人为的光和影的修饰,这张脸倾倒众生绝非难事。有趣的是,这张脸上倒并不是毫无缺点,比如郝晨的下巴,就生得有些太翘,可偏偏配上他精致的五官,不但不显突兀,反而衬出他的矜贵。

这是个对没必要的人眼皮子都懒得抬一下的主儿,仗着生得美,愈发是曼丽又懒倦——仿佛世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而他只是在此暂作停留,随时准备抽身。

他跟谁都不熟,可谁都跟他熟。

人红了就是这点好。

人前都叫他一声晨哥甚至郝老师,没准儿背后觉得他只是个下贱的戏子,凭着一身臭皮囊得了点儿势,就一副谁都不放在眼里的轻狂样儿。

可是,谁他妈会在乎一群loser的腹诽。




郝晨从小便知道自己生得好,何况他还有个小他几岁的弟弟,两兄弟虽非双生子,却生得有七八分相似。弟弟像一面镜子,他看着弟弟,就好像看见自己。

不,不完全是。

弟弟有一双清亮得如同林间溪水的眸子,里面只有最原始最纯真的剔透玲珑。而郝晨的眼眸之中自有风情万种,胜过世间万紫千红。

郝晨的弟弟是他的一块心病。说到底,他走到今日,未曾畏缩也不自怜,都是为着这个弟弟。

郝晨一无背景二无身家,只是一个靠着自身从一无所有打拼起来的人。在娱乐圈这条路上,豺狼虎豹,洪水猛兽,牛鬼蛇神,处处荆棘,初入贵境时,他不过是只看似迷途的小羊羔,自然没人把他当盘菜。幸而,迷途之态,只是为了迷惑欲念丛生的贵人。

夜半惊醒之时,不是没有觉得肮脏。可他从未想过要离去,反而在这条路上越走越快,越走越顺。

半途而废?他哪敢。


郝晨兄弟二人原本父母双全,生活也算得上幸福无忧。一对儿温柔和睦的父母,两个相差五岁的可爱儿子,一个小康之家,这样安宁又祥和。

然而过于美好的事情,往往都不是真的。

郝晨十岁那年,一场车祸,他父母双亡,弟弟重伤。一家四口,只有他,右臂骨折罢了。因为,在车身失重的那一刻,才刚五岁的弟弟,条件反射似的飞扑过来,用自己幼小的身子护住了他。


葬礼上,他把这辈子的眼泪都流尽了。

父母已经变作两堆骨灰,息劳归主。弟弟还没醒过来,生死未卜。他的右手臂上打着石膏,跪在那个双人墓前,万念俱灰。

那原本是外公外婆的双人墓。

两个老人佝偻着腰站在墓前,没有捶胸顿足,没有号啕大哭。

他们只是不明白,原本是自己的墓穴,为什么,女儿和女婿忽然就躺了进去。


郝晨出院后,外公外婆开始抚养他。他是女儿留下的孩子,二位老人怜他也爱他。可是每一次望向郝晨的时候,二老就又一次被提醒女儿已死的事实。

舐犊情深的眼神里,布满了哀伤,无尽的哀伤。

郝晨明白,自己就是这样一个尴尬的存在。他不愿看到外公外婆如此难过,他更不敢丝毫提及自己心中的巨大悲痛,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压抑住自己的情绪,少在外公外婆面前晃悠,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

上学放学,依旧如常。只是每天放学后,郝晨会去医院守着弟弟,在弟弟身边安静的做完作业,再在弟弟的脸颊上印上一吻再回家。

晚安吻。郝晨记得,妈妈每天都会在睡前这样吻一吻弟弟,弟弟会笑。

不知道弟弟在一片迷蒙中可曾感知到爸爸妈妈已经不在了,不知爸爸妈妈是否已经在梦中向弟弟道了再见。

可郝晨不愿弟弟感到孤单,哪怕他从此长睡不醒。


天可怜见,三个月后,弟弟醒了。

或者说,他的一部分醒了。

他的身体苏醒过来,继续成长,他的意识却永远停留在了五岁。

也许是车祸对脑神经的重创,也许是其他的原因,但郝晨觉得不重要了,什么都不重要了。

弟弟醒了,弟弟没有离开他,弟弟活过来了。

总算,总算不是只剩下他一个人。


世间总有奇迹,不是吗?

长大一点之后,郝晨明白,靠祈祷才能实现的奇迹已然在弟弟身上发生过了,他为此恐怕早已花光了自己此生的好运气。因此,他所期盼的第二个奇迹,要靠他自己了。


十四岁那年,郝晨第一次知道了自己生得有多招人疼。

第一个疼他的,便是一个同性。

那是一个高年级的男生,家境优渥,前程似锦,独缺烦恼的英俊少年。他把自己当作了一个多情的诗人,在寻找着自己的缪斯——为赋新词强说的愁毕竟滑稽,那愁绪啊,总不够真切。

这世间还有什么比美少年更让人心驰神往的呢。何况是郝晨这样,俊秀阴柔又神秘的美少年。

他和那些故作姿态中二少年不一样,他的眼睛里有故事。


郝晨的故事并不是什么秘密,很快,那个男生便将一切的原委打探了个透。

知己知彼,事情就容易多了。

卿卿我我,你侬我侬,少年情怀嘛,总是湿。

郝晨暗自想过,如果那个男生提出要求,他不会拒绝。然而那个男生只是在一个雨夜诗情画意地吻遍了他的全身,进一步,着实是没有了。事隔多年之后,郝晨想起他时,心里仍然有一丝温柔牵动。

没有趁人之危的人,终归不是坏人吧。

实话讲,父母去世之后,许久没有人将他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如此放在心上过,在那个当下,郝晨的心里不是不欢喜的。


然而欢喜是什么?

于郝晨而言,虚空罢了。

因此,当那个男生的母亲拿着一叠账单来学校见他的时候,他也并不意外。他一早便知道,自己的好运气早已花光。

那个男生的母亲并没有为难他,只是告诉他一切结束了。

大概是因为那叠账单里除了医药费也并没有别的。

见到郝晨之前,那位贵妇并不打算轻饶他,但当她见到郝晨的时候,不知为何,竟起了一丝怜悯之心:这不过是个可怜的小男孩子,为难他又有什么意思呢。更重要的是,他不过是儿子一时叛逆的玩物罢了,就算父母没有发现,新鲜劲儿过了,儿子也就丢开手了,如今断个干净,也就罢了。


那个男生没有再出现过,听说他的父母把他关在家里,后来办好了手续便直接送去了英国。

英国。

郝晨笑了。

那个男生同他讲过,英国的青年人啊,他们中间总是有着一些不同寻常的友谊呢。

你们的儿子学成归来之时,恐怕二位会惊喜无限。


郝晨想,自己大概也只是这个男生在青春情动之时的一场绮梦罢了。

梦总要醒,日子还得过。


外公外婆对郝晨的事情略有耳闻,出乎意料的,二位老人并没有责怪他。只是在许久之后,外公对郝晨说,男人,脊梁骨还是直起来的好。

弟弟依然懵懵懂懂,早已经到了该上学的年纪,可是并没有小学愿意接收他作为学生。

老师们总是一脸同情地表示,这个孩子还是送去特殊学校吧,他在那里其实比在普通的小学要好。

郝晨十分坚决地拒绝了这个提议,他对外公外婆说,弟弟不需要别人来教,弟弟有他就够了。

等他长大了,他会继续带着弟弟去看病,看得好纵然是最好,看不好,他养弟弟一辈子。


拿什么治病?拿什么养?

钱。

郝晨的青春期结束得很早,十六岁,他就懂得了什么是男人。

每个细胞里都充斥着的中年男人的腐朽气息,一脸横肉,满是兽欲的眼神,却只有兽的低等,没有兽的野性。十六岁的少年被炫耀一般的带去饭局,看着他在税务局的人面前说怎样低三下四上赶着当孙子的,一转过来,便在郝晨年轻的身体上为所欲为。反正一个做生意的,也只敢欺侮这毫无还手之力的美貌少年。

是了,这就是男人。

不过没关系,他付了钱。

不少钱。


那个暑假,郝晨就拿着那笔钱带着弟弟去了北京,请了脑科专家会诊,却仍是无功而返。一位年轻有为的医生告诉他,医学也有无能为力之时,但医学本身就是在历史长河中一次又一次的突破中存活下来的古老技艺。

郝晨很感谢那位医生,其实他并没有失望,反而更加坚定。中国治不了的,美国不见得治不了,他只是暂时没钱去,且他的确相信医学昌明,即使如今哪里都办不到的,总有一日办得到。

在此之前,他万不可先行放弃。


后来,随着郝晨为此付出得越来越多,每次带着弟弟去尝试新的治疗方式渐渐成了一种具有宗教意味的救赎行为。

治疗弟弟的病,救赎郝晨的心。

让他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那个男人之后,郝晨第一次如此具体地尝到了美的甜头。他不想再对着一个男人卖弄风情,他觉得这样实在有些恶心。

但面对着许多人,男人,女人,那便不会恶心,那叫明星。

性魅力就是明星们的第一生产力。


郝晨从做模特入的行,年轻纤弱,颇具风情。这倒没让他成为名模,而是先成了个网红。

大抵还是那双眸子吧,让他真正脱颖而出。顾盼生辉,灿若星辰,难得的是,还带着与生俱来似的落寞与疏离。

美少年是世间恩物,对一切都不屑一顾的美少年,更是。


如今这世道,红了,一切好说。你若自带受众群也就是自带销量自带收视率,若你的受众群还是非常舍得花钱的,那就更好了。

什么人最舍得花钱?

少女呗。

少女们钱不多,但为了心中的男神掏钱却当真舍得。郝晨打心眼里感谢她们,是她们让他成了个香饽饽。


然而再香的饽饽也不过是个卖弄风骚的小戏子,没有根基,再脏的水也没关系,只管往他身上泼就是了。

他的初恋很快就被人扒拉了出来,然而也就止步于此了,各个公司之间谁不手握着对家艺人那些有趣的故事呢?换句话说,做到这一行的,谁没点儿故事呢。别惹急了,惹急了全抖出来,谁他妈都别过了。

所以,郝晨的故事,也就仅限于少年时期那懵懵懂懂的初恋。然而这个故事,不单没把他撂倒,反倒是暧昧不明的性取向让他的少女粉丝们看他的眼神里更多了一分别样意趣。

现在的女孩子啊,真有意思。郝晨笑了起来。

宝贝们,我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一点都不重要,能让你们开心就好。



谭宗明今天心情不错。

他看上的那个人,三请四请不来,今天终于进了晟煊旗下某个时尚杂志的摄影棚。

谭总闲来无事,决定去看看。

怎么看呢?端个茶缸子,坐在办公室里,对着大荧幕,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在摄影棚里装上监视器,谭总的个人恶趣味,之一。

万中之一而已。


谭宗明到的时候,郝晨还有三套衣服没拍。他决定休息一会儿,在露台上抽根烟的功夫,正好看见谭宗明走进杂志大楼。

这是一栋欧式老建筑,修建于二战时期,不高,五层见顶。谭宗明喜欢这里,他说,站在顶楼也可以轻轻松松同站在底下院子里的人说上话,这是一种稀缺的浪漫。

他懂什么浪漫,他喜欢居高临下罢了。

不过这也只是员工的腹诽,这地儿作为办公场所,环境的确是不错的。

吾皇万岁。


叼着一根烟站在三楼的大露台上往下瞧的时候,郝晨倒没觉出什么浪漫,他只看见一个男人从一辆豪车上下来,穿得随意,走得随意,却颇具气势。一副……惹人厌的样子。他状似无意地望露台上那么一瞧,便看见了这位妙人儿。


谭宗明停下脚步,郝晨未必知道他是谁,他尽可以……做个自我介绍。

于是谭总清了清嗓子,朗声念道:“谁家碧玉如此秀?黄蜂飞上桂花头。从左看到右,风流右边走。从右看到左,风流左边流……”

郝晨隔着三层楼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用关爱智障的眼神。

谭宗明是个狂狷惯了的,他何时在意过别人的观感呢?到头来一切只不过随他喜欢罢了。因此,郝晨的冷淡他丝毫不为所动,还原地转了一圈儿,继续念白:“看入迷,一步一步进台口……”

再抬头时,哪里还有郝晨的人影?只有一截抽了一半并未掐灭的烟从露台上扔了下来,正好掉在谭宗明面前。


矜贵,冷漠,视他人如粪土。

啧,多么完美的金丝雀。


谭宗明一脚踩熄了那半截烟。

有意思,还真是,有点儿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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